江苏:市场化并网风、光项目均按功率10%、2小时配储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 发布时间:
2023-09-24 11:04
华夏能源网(公众号hxny3060)获悉,9月1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配套新型储能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风电项目(包括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项目以及未全容量并网项目新增并网容量和改造升级项目增加的容量,不包括全部自发自用的分散式风电项目)以及新增纳入项目库的陆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海上光伏项目(固定桩基式)均应采取自建、合建或购买新型储能方式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
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不再按长江以南和长江以北区分配套建设新型储能比例,均应按照功率10%及以上比例配套建设新型储能(时长2个小时),配套的新型储能可结合项目就近布局,也可以在全省范围内选址建设或租赁。执行时间从10月1日开始。
新型储能项目并网时间不得晚于所配套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时间。鼓励储能项目先建后配,已并网的新型共享储能可按并网容量为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储能容量租赁服务。
以下为《通知》详情:


来源:
华夏能源网
作者:
王糈
版权及免责声明:
热线:010-8576 3416、13716273899(微信同号)
本网站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内容仅供参考。相关股票、投融资等资讯及分析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构成投资建议。若不慎涉及侵权,请在相关内容刊发之日起30日内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删除处理 。转载本网资讯请注明来源作者。
联系电话:010-85763416 邮箱:zgnycyfznh@163.com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 相关推荐
能源品牌强国之路
2026-09-27
2026-09-27
2026-09-27
2026-09-26
2026-09-26
2026-09-26
2026-09-25
2026-09-25
高端沙龙
推荐阅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