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自主贡献成果《共建APEC零碳/近零碳城市合作框架》发布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 发布时间:
2026-09-11 20:04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获悉,9月10日,第十二届亚太能源可持续发展高端论坛暨APEC能源部长对话工商界主题论坛在北京举办,论坛期间正式发布《共建APEC零碳/近零碳城市合作框架》(以下简称《合作框架》),这是2026年APEC“中国年”能源领域5项东道主自主贡献之一。
《合作框架》旨在亚太经合组织城市层面落实《2040年亚太经合组织布特拉加亚愿景》,推动亚太共同体在城市中实现可持续发展、互联互通和共同繁荣的总体愿景,从多个领域提出行动方案与合作建议。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汪剑波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中国坚持绿色低碳、创新引领、开放合作,加快推进能源转型。截至2026年上半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4.55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7%;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能源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为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经验和方案。中国能源转型的实践与方案,为《合作框架》的编制提供了重要支撑。
《合作框架》首先聚焦构建城市清洁低碳、安全韧性、高效能源系统,提出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提升城市韧性,倡导城市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发展天然气、核能、低碳氢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推广集成化灵活的城市能源系统,倡导发展电气热储多能耦合的综合能源系统;鼓励采用虚拟电厂,推广先进储能系统应用,并探索车网技术,以提升城市电网灵活性和韧性;同时倡导提升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数据中心、新型通信基础设施能效水平。
在城市建设层面,《合作框架》提出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零碳化转型,加强绿色建设和城市更新,倡导发展零碳智慧社区、街区和城镇,鼓励推进近零能耗和产能社区发展;推进人工智能与能源技术应用,推动社区电气化、零碳化和智能化升级;鼓励探索零碳/近零碳应用场景,包括工业园区、社区和校园等;推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及船舶发展,推广智能交通系统,推动充换电站以及加氢站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在机制建立层面,《合作框架》倡导建立城市经济—能源—碳排放整体统计核算体系,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数据质量、深化核算方法,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鼓励推动绿色电力交易,鼓励亚太地区绿证签发机构协调合作、寻求互认机制;鼓励推进市场化交易机制建设,支持建立健全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加强各经济体之间电力交易、能源使用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
在绿色金融方面,《合作框架》提出利用绿色金融推动零碳项目赋能亚太城市,推进强化绿色金融工具落地实施,支持城市运用绿色债券、绿色贷款、绿色股权;建立健全的融资与风险缓释体系,盘活自愿碳市场、碳税、气候保险等多元化绿色金融资源;鼓励发挥公私合作模式的撬动效应,联动多边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开发具备融资可行性的城市能源转型项目。
此外,《合作框架》提出搭建APEC零碳/近零碳城市协同共治平台,在数据支撑上建立APEC零碳/近零碳城市数据平台,在场景建设上为零碳目标的亚太城市制定具体应用场景,推动零碳工业园区、社区和校园的建设与改造;在网络合作上倡导搭建APEC零碳/近零碳城市合作网络,升级APEC可持续城市合作网络。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联合主席詹永新指出,能源普惠是根本基础和价值所在,只有通过提供普遍、可靠、可负担的能源服务,让区域能源发展惠及所有经济体和人民,才能更好地实现可持续能源的价值。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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