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国家能源局发文!多地加码新型储能应用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 发布时间:
2023-06-19 22:35
国家能源局6月16日消息,为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支持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拟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并制定《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规则(试行)》(下称《规则》)。
业内人士预计下一步我国储能建设将呈现“步稳蹄疾”之势。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秘书长刘为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国新型储能将持续高速发展,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在55%-70%,市场规模将会不断创新高。

不断完善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体系和支持政策
《规则》指出,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为项目业主单位。确需联合申报的,应说明必要性和具体分工。参与申报的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并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规则》强调,示范期限原则上为2年。示范项目需在发布公告之日起1年内投产。如遇特殊情况,经报国家能源局同意,示范期和投产日期可延长不超过1年。

《规则》同时指出,国家能源局将示范项目纳入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跟踪监测,并做好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总结。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示范项目管理,协调解决项目面临的问题,完善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体系和支持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近日明确表示,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装备基础和关键技术,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为此,在技术创新领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龙头企业联合行业优势力量,推动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固态电池等新型储能关键技术突破。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支持新型储能科技创新,加快推动规模化应用,持续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孟玮说。
多地大力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试点示范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各地出台支持储能发展的政策在持续。
6月5日消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若干措施提出,大力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建设省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推进产学研用协同示范基地和规模化实证基地建设。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试点,开展储能电站“一体多用、分时复用”试点示范。促进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和液流电池,以及压缩空气、飞轮储能等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开展多种储能技术联合应用复合型储能试点示范,推动大容量、中长时间尺度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
在重庆G93渝遂高速铜梁北互通旁,一座集光伏发电、电能储存、汽车充电等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充电站为新能源车充上了光伏电,展示了储能技术赋能绿色出行的图景。
近年来,重庆围绕工业用户侧打造了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覆盖园区工业企业、办公楼宇光储一体化等多个储能示范场景,在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提升供电可靠性的同时,也助力电网削峰填谷,实现清洁能源存储就地消纳。
河南省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要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600万千瓦。而这一目标较前期明确的220万千瓦的发展目标提升超一倍。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发布《深圳市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20条措施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发展;内蒙古印发支持新型储能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出了支持的新型储能类型、配建形式、建设规模、价格政策等举措。
多措并举 疏解行业堵点
随着我国新能源装机的不断增加,“新能源+储能”模式已成为解决新能源消纳难题的有效途径,但新型储能行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在南方电网储能股份公司储能科研院院长陈满看来,安全问题已成为锂离子电池储能发展的技术瓶颈。同时,电化学储能技术经济性仍有待提升。此外,储能商业模式与市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以宁夏为例,除去年新增新能源项目与配建储能同步并网外,很多存量项目配储还处于观望阶段。此外,储能市场品种单一,现主要通过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获利,暂未开设顶峰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相关市场规则、价格机制尚未建立。
为进一步夯实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的基础,刘亚芳表示,未来将适时开展“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调整,分阶段、分批次、有侧重地开展试点示范,并抓紧编制出台大型风光基地及送电配套新型储能的规划技术导则。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发布的《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3》指出,目前新型储能仍处于发展初期,在核心材料、关键部件、系统集成、调度运用、安全防护等方面还有大量技术难题有待解决。未来应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大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力度,通过打造一批原创性技术,带动产业升级。
在完善市场机制、建立储能长效盈利模式方面,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建议,加快出台储能参加顶峰辅助服务市场支持政策,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费用由全部市场化电力用户共同分摊。建立规范的容量租赁市场,出台租赁管理规则,明确租赁指导价格。建设容量补偿市场,出台运营规则。建立现货市场交易机制。研究制订储能参与现货市场的主体定位、准入条件、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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