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与恩施州签署深化合作协议,“十五五”期间投资约80亿元建设风光水储及综合能源项目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 发布时间:
2026-09-05 09:56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获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83)9月4日公告,公司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署《深化合作协议》。“十五五”期间,公司计划在恩施州清洁能源及产业链上下游投资约80亿元,建设一批风光水储及综合能源项目。
根据协议,双方本着“政企合作、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立足恩施州资源禀赋和公司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展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的合作,共同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双方互利互惠与共同发展。据公告披露,恩施州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签署类似合作协议。
合作内容具体包括三类项目。一是淋溪河水电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0.8亿元,总装机18.52万千瓦,公司于2015年6月3日完成投资决策,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甲乙双方将进一步强化政企联动,加强与国家部委和鄂、湘两省水利等部门对接协调,按照国家规划要求,分批更新或延期各项专题报告,尽快取得核准、开工建设。
二是新能源项目。恩施州政府将强化新能源开发要素保障,全力支持公司在恩施州的新能源项目开发;公司则将恩施州作为“十五五”期间新能源业务重点发展区域,力争“十五五”期间规划建设新能源项目100万千瓦。双方共同推动协调解决项目规划、消纳接入、用林用地等难点问题,重点加快鹤峰水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利川建南枫竹坝风电项目、利川齐岳山风储—算电协同前期工作,落实项目边界,尽早开工建设。
三是综合能源项目。恩施州政府支持公司依托恩施机场迁建、临空经济区、沿江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布局分布式光伏、风电、储能及充换电设施,推进区域综合能源和零碳园区项目建设,打造武陵山区绿色低碳发展样板。
公告提示,本协议是双方为深化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文件,基于本协议框架下开展的合作,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允许为前提,由双方采用合同、协议等形式另行商议确定;本框架协议不代替具体协议。协议签署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表示,通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共同推进风光水储及综合能源项目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对湖北省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97亿元,同比增长2.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5亿元,同比增长14.46%;完成发电量222.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0%,占湖北省全省发电量的17.7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控装机容量为1993.71万千瓦,其中水电465.73万千瓦、火电795.00万千瓦、风电151.96万千瓦、光伏发电572.42万千瓦、储能8.60万千瓦。
【来源: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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