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L2 级辅助驾驶相关强制性国标进一步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 发布时间:
2026-04-16 08:55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获悉,工信部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发布消息,已完成《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并计划在 4 月 16 日至 22 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针对基础单车道、基础多车道及领航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明确了安全要求、同一型式判定规则以及对应的检验试验方法,建议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标准核心强调驾驶员始终是动态驾驶任务的主体,严禁过度依赖辅助系统,围绕驾驶员参与、系统使用规范、风险管控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约束,同时从功能边界、技术设计、开发流程、风险管理等维度提出全面技术要求,并构建场地、道路、文件检验等多层级评价体系,以规范产品安全性能、降低误用风险、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该标准适用于搭载相关辅助系统的 M 类载客汽车与 N 类载货汽车,由国内多家车企、检测机构、科技企业及研究单位共同参与起草,是我国智能网联汽车领域重要的强制性规范,对行业产品研发、测试认证与安全监管具有重要指导与约束作用。
重要亮点
标准核心定位与适用范围:本次公示的是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并非推荐性规范,对行业具有强制约束力,覆盖基础单车道、多车道及领航三类组合驾驶辅助系统,适用车型包含 M 类载客汽车与 N 类载货汽车,全面覆盖乘用车与商用车领域,为不同类型车辆的辅助驾驶系统提供统一安全准则,建议实施时间为 2027 年 1 月 1 日,给予行业充足的整改与适配周期。
驾驶员主体责任与安全管控要求:标准明确驾驶员必须始终作为驾驶主体参与动态驾驶任务,不允许系统替代驾驶员完成全部驾驶操作,同时针对驾驶员可能出现的误用、过度依赖问题,制定了使用说明、驾驶员培训、状态监测等多项安全要求,尤其规定当驾驶员频繁脱离驾驶任务或多次出现手部、视线脱离情况时,系统需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使用,以此遏制不安全使用行为,从源头降低道路安全风险。
技术要求与多层级评价体系:该标准不仅对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功能边界、能力阈值、产品设计等核心技术环节提出明确安全要求,还延伸至设计开发流程与风险管理层面,实现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为科学验证系统安全性,标准构建了包含场地试验、道路试验、文件检验在内的多层级评价方法,确保系统在不同场景下均能稳定可靠运行,避免因技术缺陷或设计漏洞引发安全事故。
多方联合起草体现行业广泛参与:标准由工信部组织编制,起草单位集合了国内权威检测认证机构、主流自主车企、合资及外资车企、智能驾驶科技公司、零部件供应商以及交通研究机构,涵盖小鹏、比亚迪、蔚来、理想、小米、吉利、特斯拉、宝马、奔驰、大众等众多企业,充分吸纳产业链各方技术经验与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与行业适用性,为后续落地执行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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