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鼓励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 发布时间:
2026-11-02 17:59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获悉,自然资源部11月2日发布《关于煤层气资源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对于煤炭和石油、烃类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即“油气矿产”矿业权范围不重叠的,煤炭和油气矿产矿业权人均可以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
通知同时明确,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适用油气矿产探采合一政策。探采合一意味着勘查与开采两个环节统筹衔接,资源探明后可直接转入开采,减少探矿权转为采矿权过程中的重复审批与时间成本,使资源发现与产能建设之间的衔接更为顺畅。
煤层气俗称瓦斯,主要成分为甲烷,与煤炭资源在空间上伴生赋存。在矿种归类上,煤层气属于油气矿产,而煤炭开采过程中又必然涉及同一空间内瓦斯的抽采与利用,两类矿业权在同一区块内的配置因此需要清晰规则。此次通知以矿业权范围是否重叠作为适用界限,对两类主体的权利作出安排。
从条款设计看,“范围不重叠”是适用的前提条件。这一限定既尊重煤炭矿业权人对本矿区瓦斯的治理需求,也保障油气矿产矿业权人在其区块内开发煤层气的合法权益,避免同一空间内出现权利交叉与作业干扰。对于范围不重叠的情形,两类矿业权人均可就其范围内的煤层气资源开展综合勘查开采,并一并适用探采合一政策。
煤层气开发既关系煤矿安全生产,也关系清洁能源供应。瓦斯抽采利用到位,矿井瓦斯事故风险随之下降;煤层气进入管网或就地转化,则为天然气市场增加了一个稳定的国内气源。管理规则明确之后,矿业权人在勘查投入、井位部署和产能建设上的预期更为清晰。
近年来,煤层气增储上产持续推进,山西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等基地已形成规模化开发格局,深层煤层气勘探不断取得进展。资源管理环节的规则细化,为这些开发活动提供了制度依据,也有利于煤炭与油气企业在地质资料共享、井筒综合利用等方面开展协作。
按照通知,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的矿业权人,在办理相关登记与审批事项时适用油气矿产探采合一政策。这一安排将勘查投入与产能建设的周期压缩在同一管理框架内,对加快煤层气资源探明和就地利用具有直接作用。
【来源:证券时报】
【编辑: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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