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燃气的未来:从商品到准公共品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 发布时间:
2026-09-13 20:34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获悉,有行业研究文章指出,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中国城镇燃气未来的核心命题不是“要不要走市场化”,而是如何在市场化框架中嵌入普遍服务义务、如何在安全监管中保障可负担性、如何在能源转型中重新定义燃气的角色。文章从六个维度展开分析。
第一,确立“供气义务”的法律地位。发达国家燃气监管的基石是供气义务这一法律原则。美国各州公用事业法普遍规定,受监管的天然气分销公司必须以合理价格、非歧视性地提供服务;日本《燃气事业法》第16条规定城市燃气企业的供给义务,离岛地区须以与其他地区无差别的费率保障稳定供应;法国将天然气配送界定为“公共服务使命”,自2026年7月起对所有历史合同实行统一配送费率。相比之下,中国城镇燃气管理仍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为基本框架,对供气义务的规定较为原则,缺乏对拒绝供气、歧视性供气的明确约束与惩罚机制。
第二,建立成本分担机制。法国通过费率均等化与公共服务补偿基金,将偏远地区配送成本摊入所有用户账单;美国依靠延伸补贴与监管裁量,核心原则是服务新客户不能导致现有客户长期补贴;日本对离岛实行供气义务并配套财政补贴,其LPG配送覆盖全境,超2500万家庭(占总家庭数55%)依赖LPG。文章建议中国建立“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财政配套+企业交叉补贴”的三级成本分担机制。
第三,管网监管实行网运分离与第三方准入。欧盟第三能源包确立完全所有权拆分、独立系统运营商、独立传输运营商三种模式,德国《能源经济法》明确管网运营商非歧视准入义务。中国已在天然气管道运输领域推行“一区一价”改革,市场定价比例超过80%,但城镇燃气配气管网第三方准入仍不充分,需建立独立的配气费率核定机制。
第四,价格监管与可负担性并重。英国Ofgem实施居民能源价格上限,2026年7月因天然气批发价格上涨上调13%;法国推出“能源支票”为社会困难家庭提供补贴;德国在2022年能源危机期间推出“天然气价格刹车”,在维持价格信号的同时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转移支付。文章建议中国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建立面向低收入群体的定向补贴机制,并在价格联动中嵌入涨幅上限条款。
第五,在能源转型中重新定义燃气角色。德国从2026年起招标建设10GW“氢能兼容”燃气电厂装机,将天然气基础设施定位为向氢能和生物燃气过渡的“桥梁资产”;日本约86%的管网为低压配气管网,大力发展LNG卫星站模式覆盖管道未达地区。文章认为,中国人口分散的农村和偏远地区可借鉴LNG卫星站加微管网模式,并前瞻性规划燃气管网氢能兼容改造。
第六,构建整合性框架。文章将上述经验概括为“一个定位、两条底线、三层架构”:在农村和偏远地区将燃气明确定位为准公共品;守住安全底线与民生底线,其中“十五五”期间20万公里燃气管网改造和3万公里年度改造目标必须刚性执行;从制度层、设施层、市场层协同推进改革。
文章强调,市场化本身不是目的,可负担、安全、可持续的供气服务才是目的。中国的城镇燃气改革不必追求一步到位,但必须确保每一步改革都不把最弱势的用户甩下车。
【来源:燃气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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