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陕西发布电网侧独立储能容量电价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 发布时间:
2026-07-07 21:12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获悉,7月7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容量电价按每年每千瓦165元(含税)执行,根据顶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折算比例为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除以陕西电网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最高不超过1),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暂定为6小时。本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
政策适用范围为服务于陕西电网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实行清单制管理并给予容量电价,项目具体清单由省发改委另行明确。容量电价标准执行期限暂定3年,根据国家政策和电力系统需求等因素适时调整。
在容量电费分摊方面,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自投运次月起执行容量电价,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由电网企业按月发布、滚动清算。在考核方面,储能电站运行期间不能按调度指令提供申报最大放电功率或连续放电时长的,月内发生两次扣减当月容量电费50%,发生三次扣减100%;对自然年内月容量电费全部扣减累计发生三次的,取消获取容量电费资格。
在充电放电价格方面,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按规则参与现货市场,充电放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充电时视作用户缴纳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和系统运行费用,暂按单一电量制用户执行输配电价;放电电量相应退减输配电费。
该政策的出台,为陕西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提供了明确的收益机制,有助于引导储能投资、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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