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核电一期环评公示 拟建2台“国和一号”机组并配套海水淡化厂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 发布时间:
2026-10-17 20:28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获悉,生态环境部网站近日公示“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公示期为10月10日至10月22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公示信息显示,该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和营运单位为国电投核电(莱阳)核能有限公司。厂址位于莱阳市团旺镇东马家泊村北侧,报告书对周边方位与距离逐项列明:西南距青岛即墨区约43公里,西北距团旺镇约6公里,西北距莱西市约24公里,西距平度市约65公里,北距莱阳市约28公里,东侧距高格庄镇约6公里,距海阳市约43公里,距山东海阳核电厂址约61公里,东北距烟台市约106公里,东南距丁字湾岸边约20公里,距黄海约32公里。
项目规划容量为6台百万千瓦级“国和一号”核电机组,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方式推进,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台“国和一号”核电机组。按规划容量建成后,整个厂址区域将布置六台压水堆核电机组。
在工程管理方面,项目建设采用全厂工程总承包模式。国电投核电(莱阳)核能有限公司已委托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厂工程总承包任务,由总承包商负责全厂五通一平、勘察、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服务、采购、建造、调试、役前检查与项目管理等工作;同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理公司,对总承包商及其施工承包商实施施工监理。
面对六台机组共址布置的格局,建设单位遵循近远期结合、统一规划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厂址总体规划,对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设施统筹安排:设立统一的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在设计上综合考虑六台机组的取水、排水方案,既保证机组满功率运行需要,又有利于减小对环境的影响;总平面规划中明确功能分区,统一合理规划放射性区域、非放射性区域及相关设施;厂区内建设统一的放射性固废处理设施和暂存库,以实现辐射防护最优化。
围绕项目建设,当地以打造“国和”先进三代核电产业基地为目标,发挥“国和一号”现代产业链联盟的招引作用,通过共建共享的供需对接机制构建产业链地企协作生态,带动山东省内企业融入“国和”系列核能产业链供应链,强化核电关联产业培育,培优塑强核电装备产业链,推动本地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在鲁聚集,聚力打造核能未来产业集群,形成核能全产业链发展新格局。
根据报告书,本工程单台机组建设周期为58个月,工程设计寿期为60年,环境保护设施将按照“三同时”原则,在机组运行前完成建设。项目厂外还配套建设海水淡化厂,位置拟定于莱阳市羊郡镇辖区,规划容量为3套海水淡化设施,采用南北向并联布置方式,一期工程海水淡化设施布置在厂区南部,向北扩建。项目环境监测站拟建在海水淡化厂区内,相关施工统一纳入海水淡化厂施工管理;基于现阶段工程方案,厂址取排水管线敷设区域多为临时占地,仅阀门井、排气井等设施涉及永久占地。
【来源:经济导报】
【编辑: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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