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到 2030 年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力争达 10 万辆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 发布时间:
2026-03-17 08:46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 3 月 16 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国到 2030 年氢能产业发展的核心目标与应用方向。通知提出,届时要实现氢能在多元领域规模化应用,将终端用氢均价控制在 25 元 / 千克以下,优势地区力争降至 15 元 / 千克左右,并使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到 10 万辆。同时,以氢能高速公路、氢能走廊建设为重点,优先推动中重型商用车、冷链物流、公交环卫等交通场景规模化应用,并拓展氢能在轨道、船舶、储能、备用电源、热电联供、电子制药等多元领域的创新应用。通过扩大应用规模,带动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备等关键技术与设备迭代升级,最终让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重要亮点
氢能价格与规模目标明确:通知设定了清晰且可量化的 2030 年发展指标,要求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 25 元 / 千克以下,优势地区力争降至 15 元 / 千克左右,同时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 2025 年翻一番、力争达到 10 万辆,这些指标为产业投资、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提供了明确预期,有助于稳定产业链上下游信心,推动氢能从示范阶段走向规模化商业化。
重点聚焦交通领域规模化应用:政策以氢能高速公路、氢能走廊为主线,优先支持中重型、中远途运输和冷链物流等商用车应用,同时鼓励公交、城市物流、环卫、渣土车等场景推广,这一布局贴合氢能在商用车领域续航长、补能快、减排效果显著的优势,有利于快速形成应用规模,降低整车及加氢设施成本,为氢能交通产业化奠定基础。
推动氢能多元场景跨界融合:通知不仅局限于交通领域,还明确支持氢能在轨道机车、船舶、矿卡、备用电源、热电联供、新型储能、电子、制药等领域的创新应用,覆盖交通、工业、能源、民生等多个板块,有助于构建多场景协同发展的氢能生态,提升氢能整体利用效率,推动其从单一能源品种向多元化产业方向升级。
以应用带动技术与产业升级:政策强调通过扩大氢能应用规模,倒逼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及关键材料等核心技术迭代突破,将应用需求与技术创新紧密结合,既解决当前氢能产业成本高、装备依赖度高的问题,又能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氢能装备产业链,使氢能真正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助力国家绿色低碳转型战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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