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纳”还是“消费”?风光价值的再认识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 发布时间:
2024-10-10 10:50
2030装机目标提前实现,新的发展空间预测?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月举办的《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截至今年7月底,我国的风电和光伏装机合计已达到了12.06亿千瓦,提前六年实现了目标(2020年12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全球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到2030年,中国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那么到2030年风电光伏装机总量的新目标锚点究竟如何?这从去年底COP28中美联合发布的《阳光之乡声明》中可以初见端倪。声明表示,在21世纪20年代这关键十年,两国支持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宣言所述的努力,争取到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增至三倍(相较2022年底的发展水平)。而以中国自身情况而言,截至2022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2.13亿千瓦,其中风电3.65亿千瓦、太阳能发电3.93亿千瓦,合计7.58亿千瓦。那么,如果我国风电光伏本身实现到2030年装机规模三倍发展,要达到约23亿千瓦;若要实现可再生能源到2030年装机规模三倍发展,则风电光伏到2030年装机量要达到约30亿千瓦。二者取中值,预计到2030年风电光伏装机量要达到约27亿千瓦。
风光“消纳”还是“消费”?
巨大的风电光伏发展需求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传统观点中,风光发电的主要核心价值在于并网出力,但当前各地方,尤其是风光资源富集地区,电网消纳能力限制已经成为制约风光发展的瓶颈。而实际上,以并网发电为主的风光价值取向是让新能源去适应旧有的生产布局和生产模式。新形势对我们提出的挑战则要求我们必须转变观念,让生产布局和生产模式去主动适应新能源发展的科学规律,这背后的驱动则是对风光价值的正确认识。
当前,风光发电的度电成本已经降低到约0.2元,而全国各地方工业电价约为0.5-1元,全球范围内的主要生产国家的工业电价也普遍集中在0.1美元左右。这之间的价格差值就是风光的价值空间。但目前受制于既有的工业生产布局及模式,依赖电网供电,风光发电本身还不得不再加上度电成本约0.5元的储能成本以及调峰和电网输送成本,风光发电的直接价值被大大削减。
而事实上,风光电上网只是我们大规模利用风光资源的一种方式,而绝不是唯一方式。所以或许本就不应该有电网“消纳”风光这一说法,只是我们目前普遍选择了通过电网大规模传输“消费”风光电力。风光资源是待开发的宝库,需要我们进一步主动消费利用,而非被动消纳。我们下一步要做的一方面是进一步加强通过电网充分输送利用(消费)风光资源的能力,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让工业发展布局和模式主动适应风光资源分布和出力特征,发展离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就地风光资源利用模式,让新能源转化为新产品发挥更大价值。当然,这个过程是算细账的过程,要精耕细作,计算风光电带来的电差价空间能否弥补远距离产品或原料输送等成本劣势,目前可以看到的是以氢为纽带的氨醇化工品工业正在率先探索发展。从实际操作角度看,目前制约风光制氢进一步衍生氨醇等化工品路线发展的主要是大规模风光资源与水资源在全国分布的不匹配,相类似影响在其它工业生产路线中有所体现,所以要特别关注风光资源与矿藏、水等伴生资源的充分结合开发。
来源:
微能网
作者:
LT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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