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调度令要求开闸却蓄水发电 惠州龙门一水电站被罚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 发布时间:
2026-07-29 21:13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获悉,信用中国(惠州)近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显示,龙门县龙潭镇水口电站在防洪调度令要求全开闸期间未按要求执行,仍在蓄水发电,被龙门县水利局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龙门县水利局于2026年6月13日发布防汛调度令(龙水调度字〔2026〕1号),要求相关电站在当日20时全开闸。该电站在调度令生效期间,于6月15日12时至14时未按要求执行,执法人员到场时电站正在蓄水发电。
处罚依据指出,取用水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不执行水量调度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关闭取水口或停止运行。水口电站被处警告并罚款2万元。
汛期水电站调度关系防洪安全大局。在防汛关键期,水电站须严格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调度指令,通过开闸泄洪腾出库容,保障下游河道行洪安全。个别电站为发电效益漠视调度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业内提醒,各地应加强对水电站防汛调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压实工程管理单位主体责任,确保调度指令令行禁止,切实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安全底线。
依据相关水法规,水电站等工程管理单位必须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调度指挥,拒不执行调度指令将面临警告、罚款乃至责令停产等处罚。实践中,个别小水电重发电效益、轻防汛责任,易在极端天气下埋下安全隐患。近年来各地持续强化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监管,通过汛前排查、汛期抽查与远程监控等手段压实责任。
此次处罚也警示行业,安全度汛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单位不得以经济利益触碰调度纪律。只有令行禁止、预防为主,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基础设施的威胁。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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