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源监管办印发电力市场负面行为清单 分类划定三类主体行为边界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 发布时间:
2026-11-07 10:28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获悉,云南能源监管办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云南电力市场成员参与市场交易的负面行为,以清单化监管划定行为边界,进一步夯实电力市场风险防控防线。
该负面行为清单是在全面总结电力市场运行情况、根据电力市场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的,旨在明确界限、防范风险、规范行为。清单靶向聚焦市场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分类明确市场运营机构、经营主体、电网企业三类负面行为清单,实现对市场运行全链条、全参与主体的行为约束,推动构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云南电力市场生态。
从约束环节看,清单聚焦市场注册、交易组织、交易出清、电费结算、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明确串谋报价、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不当干预等禁止性行为,划定市场交易“高压线”,压实市场运营机构履职底线,引导各类市场成员依规开展市场化交易。
清单还同步明确了配套的自查与监督安排:督促各市场经营主体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推动运营机构强化市场监测预警,电力市场管委会履行自律监督职能,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形成主体自律、机构监测、行业监督相互衔接的闭环。
以清单方式列明禁止性行为,意味着监管尺度由原则性要求转向可对照、可核查的具体条目。市场成员在注册、报价、出清、结算等环节均有明确的行为参照,监管机构开展检查、处置问题线索也有统一的判断依据,有助于减少规则理解偏差带来的合规风险,把风险防控前置到交易行为发生之前。
三类清单的划分对应了电力市场的不同角色:市场运营机构承担组织交易、出清与信息发布的职责,经营主体是报价与履约的直接责任人,电网企业则关系到物理网络公平开放与结算基础。针对不同角色分别列出禁止性情形,使责任边界与职能边界相互对应,避免出现责任交叉或空白。
下一步,云南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完善电力市场监管体系,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做实做细常态化监管,以强有力监管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助力云南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来源: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编辑: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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