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涉及风光储氢等领域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 发布时间:
2026-04-09 17:38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据国家发改委获悉,4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6年第41号令,公布《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所称重大隐患是指电力企业因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缺失、失效或弱化,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重大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安全管理缺陷。
在判定标准方面,并入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网的风电场、光伏电站、电化学储能电站,须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低电压穿越能力、高电压穿越能力、电压控制能力、动态无功支撑能力和一次调频能力,并严格按要求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氢能发电及天然气掺氢发电项目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省级电力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完善配套措施,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督促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电力系统本质安全水平。
【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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